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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6:日本將不引用京都彈性機制來達到京都目標(Point Carbon)

2006年11月6日在肯亞奈洛比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上,日本主談代表 Matsuyoshi Nishimura 指出,
日本將透過國內減量而不引用京都彈性機制來成其減量目標,他同時也指出該國將於 2012 年前達成京都減量責任目標。

目前這個世界第三大經濟體的排放量為其 1990 年排放量的 1.13 倍。
「日本不會違反承諾的目標。如果顯示我們可能無法達成目標,我們將採取額外的手段來達成。」
Nishimura 於記者會後指出,另外他也談到日本仍將引用彈性機制來達成其京都目標,
但僅限於國內減量計畫。不過,這位日本全球環境特使不願意提供具體數據關於有多少減量可以來自於電力業及產業。
「我們在 GDP 的排放密度上成效顯著,也將引用新的措施來達成這些目標。」
然而日本代表並未說明具體計畫。不過他透露到,
日本將啟動大規模的核能計畫於後京都時期進行大規模減量。
關於後京都減量責任,日本代表表示,日本將承擔強制核配責任,
但是不會主動提出具體數據直到主要排放國家如美國提出具體目標數據。
「如果我們(這些主要溫室氣體排放國)在下階段工作規劃中不強調(溫室氣體排放之)穩定性,那要等到何時呢?」

2006/11/1:英將幫助非締約國進入碳市場(科技日報)

在北京召開的亞洲碳博覽會落幕之際,
英國環境國務大臣伊恩.皮爾森先生宣布,
英國通過了一項決議,可根據“清潔發展機制(CDM)”為更多的非《京都議定書》締約國企業加入國際碳市場開辟途徑。
皮爾森說,「越來越多的海外公司表示有興趣加入 CDM 計畫,
但是卻不能透過自己的國家加入,在既有規定下,
位於某些地區如全球第6大經濟區加利福尼亞的公司就沒有任何途徑可進入到全球排放市場,
也就不能在發展型經濟的國家中支持 CDM 計畫。
於是,英國將批准非英公司加入CDM項目,
這意味著非英公司也可以加入到英國的碳市場來。

根據新決議首先獲得批准的兩個計畫,
分別是盧森堡氣候變化基金將在中國建立的大唐雙遼風電場計畫和長嶺風電場計畫,
該項目將使中國在 2006 年到 2012 年之間,平均每年減排量達到 10.99 萬噸。
CDM 是為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促進永續發展,幫助開發中國家獲得投資和更清潔技術,
目前在國際碳市場註冊的 CDM 項目中,英國參與的占 26%。

2006/11/6:二氧化碳排放市場屢現混亂,但仍具前瞻性(法新社)

專家表示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一度遭到抨擊,並被認為這樣的概念相當怪異,
也曾在不到 6 個月內兩度崩盤,儘管如此,這項交易體系的可信度正逐漸恢復,仍具有吸引力。

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京都議定書遏止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基礎,
這項創意概念提供各國處理二氧化碳的財務誘因,但批評者認為這項概念未經過檢驗。
交易市場的運作如下:製造污染的大型企業被設定最大污染排放量目標,
超過限制將面臨每公噸二氧化碳處以一定罰款的威脅。
而那些使用更高效率燃料且能夠降低污染的企業,
可出售他們的多餘排放配額給那些超出配額的公司,幫助它們符合規定。
因此這可給予所有人誘因,致力從事削減二氧化碳排放。

迄今全球只有一個強制性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即歐洲聯盟的「排放交易系統」。該交易系統由 11,500 家大型企業組成,
佔歐盟 25 國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約一半。2006 年與 2007 年間,
每排放超過限額 1 公噸將面臨 40 歐元的罰款,
2008 年起,罰款將提高為每公噸 100 歐元。
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在 2006 年 4 月達到高峰,每公噸為 31 歐元,
讓市場肇始時投入市場購買的人獲利增為3倍,但接下來市場呈現一片混亂。
歐盟政府宣布,事實上歐盟經濟體的污染量較原本認定少,
而初始階段為排放交易系統參與者設定的目標,是以預估值為基礎,
因此,市場充斥賣家,二氧化碳排放權價格10天內暴跌 2/3。
接下來 5 個月,市場再度上漲回穩,只有在 9 月時再度重挫 25%,
反映當時天然氣與電力價格大跌。
二氧化碳排放權目前的交易價格約為每公噸 12 歐元。
但分析師與交易商仍充滿信心,指稱諸如碳化物市場這種革命性概念,難免會遭遇初創時期困境。

張國龍:台灣應審慎評估 CDM 計畫之參與

中央社

減少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排放已是國際趨勢,尤其國與國間的碳交易行為更受到關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張國龍 12 月 20 日上午應邀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報告「台灣如何落實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 CDM」減碳政策時表示
台灣的國際地位未獲京都議定書承認,貿然投入高風險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碳交易,意義不大。
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是京都議定書規範的彈性減量機制之一,工業化國家可藉合作計畫,以資金援助或技術移轉等方式,
協助開發中國家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再將減量額度買回自用。

面對要求政府應積極參與 CDM 的聲浪,
張國龍認為,台灣現階段並非京都議定書締約國,又未被列為減量國家目標,
並無需立即取得減量額度的迫切壓力,若貿然投入風險性仍高的 CDM,
無論在商業利益或國際政治上,意義都不大。他表示台灣受限於國際政治情勢,
無法加入京都議定書的參與及運作,而 CDM 的參與資格,卻必須是批准京都議定書的締約國;
因此,即使台灣真有意參與,卻可能連第一步也跨不出去,更遑論買賣額度了。

除此之外,CDM 的風險仍高,張國龍說,
根據目前京都議定書的規範,利用 CDM 所取得的溫室氣體減量額度,只能保留 2.5%,
到 2012 年以後使用,而其後京都議定書是否會再產生新的規範機制,
迄今國際都未完成談判,可能有跨期無法銜接的問題。
張國龍指出,正因為有不確定性的風險,已經讓歐盟的 CDM 碳交易價格,
從 2006 年 4 月的二氧化碳每噸 31 歐元的歷史新高,直線滑落至只剩 6.7 歐元,
凸顯出 CDM 的高度風險。張國龍強調,占全球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約 1% 的台灣,
的確有減量以降低污染負荷量的需要,環保署也完成「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
希望以漸進推動方式,先求提升國內能源效率及發展再生能源後,
再逐步進入總量管制及參與國際合作。

2006/11/19:聯合國全球氣候變化大會 17 日落幕

備受矚目的聯合國全球氣候變化大會於 11 月 17 日深夜在肯亞首都奈洛比落幕,
在這為期兩周的會議期間,來自世界各地的 100 多位部長和 6,000 多名代表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和廣泛深入的交流。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的各締約方通過了旨在確定今後幾年內應對氣候變化的“奈洛比計畫”,
就《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全球氣候變化調適基金”的具體運作達成了協議。
關於人們普遍關注的 “後京都”問題,即 2012 年之後如何進一步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
各締約方列出了一份詳細的工作計畫。此外,會議還承諾將為開發中國家因應氣候變化提供更多幫助。

本次會議上,與會各國都表現出了採取積極行動以因應氣候變化的決心,尚比亞環境部長龐德指出,
環境問題對非洲的影響尤為突出,提高非洲國家和人民環境保護意識的工作勢在必行:
「環境問題是一個新的現象,特別是在非洲大陸,所以我們必須增加非洲國家對這個問題的敏感性,
特別是對於非洲國家一些沒有受過環境問題重要性教育的人們,目前這種教育開展得並不多,所以我們必須要去做這些工作。」
來自南非的代表科雷爾也呼籲全世界立即行動起來:
「氣候變化正在發生,我們必須馬上採取行動,我們沒有理由眼看著悲劇在未來的 5、6 年繼續上演,
沒有時間去等著看究竟會發生什麼,然後再考慮下一步該做什麼。」

但是,本次大會也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比如說由於已開發國家誠意不足,
大會在技術轉讓這個議題上進展甚微。與會的中國代表、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高廣生說:
「我們希望這個會議特別應該在技術轉讓這個議題上有進展,要想走向永續發展的道路,並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就必須提高相關技術水準,可是本次會議在這方面幾乎沒有進展。」

聯合國近日發表的一份報告指出,2004 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創下自上世紀 90 年代以來的新高。
氣候變化問題不是一、兩天造成的,因此因應氣候變化、扭轉氣候危機也將是一個長期的努力過程。
正如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蘇偉所說,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成功舉行及所取得的共識充分顯示了全球在因應氣候變化方面的決心,
但是因應氣候變化的路還很長:「這次會議是很重要的,為今後進一步開展因應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礎,
我們強調因應氣候變化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解決的,涉及的層面比較廣,
涉及的利益比較複雜,因應氣候變化方面還得有耐心地一步、一步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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